项目名称 | 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塘外口水库涉大鹏LNG管道、成品油管线安全评价 | 评价类型 | 安全评价报告 | |||
委托方 |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 | 报告提交 时间 | 2021年09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单位简介 | 深圳市坪山区水务局是区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区水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项目简介 |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塘外口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2018年2月),塘外口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针对坪山区小型水库建设年代较久,使用时间较长,坪山水务局启动了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整治工作,经评估,塘外口水库因功能丧失,确定为报废水库,报废后的塘外口水库库区将改造成塘外口排洪渠的上游河道使用,平日保持一定水面维持灌溉需求,同时保证一定生态景观水面,汛期时库区作为区域的滞洪区,对河段上游洪水起到短期阻滞洪水作用。 塘外口水库综合整治工程的用地周边300米内涉现状大鹏LNG管道、成品油管道,其用地红线与现状大鹏LNG管道、成品油管道之间的最近距离约为173米、256米,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的要求,坪山区水务局特委托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坪山区水库群安全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工程—塘外口水库涉大鹏LNG管道、成品油管线的相互影响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 |||||
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 坪山区塘外口水库位于坑梓街道老坑村东坑自然村后,工程建于1965年,水库流域面积为0.32km2,主流河长0.52km,比降0.0742。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等部分组成。水库报废前正常蓄水位水位42.18m,正常蓄水位对应的库容24.43万m3。水库为小(2)型水库,工程等级为Ⅴ,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现状大坝为均质土坝,溢洪道位于大坝中部,溢洪道为宽顶堰,堰宽7.6m,进口及底板冲刷破坏、渗漏严重,溢洪道边墙存在破损,杂草、灌木丛生,溢洪道上游侧砼护坡已破坏、脱落,末端下游约7.5m接现状丹梓大道市政道路箱涵。水库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灌溉抽水设备存在维护不到位等问题,水库目前处于低水位运行状态。 | |||||
评价项目组分工 | 姓名 | 资格 | 主要任务 | 参与项目时间 | ||
项目组长 | 郑师谊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项目主要负责人 | 2021年08月 | ||
成员 | 郑师谊 | 二级安全评价师 | 项目主要负责人 | 2021年08月 | ||
佘光颂 | 三级安全评价师 | 参与项目实施 | 2021年08月 | |||
张士兵 | 一级安全评价师 | 参与项目实施 | 2021年08月 | |||
技术专家 | — | — | ||||
报告编制人 | 郑师谊 | 报告审核人 | 樊鸿 | |||
技术负责人 | 王 璞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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