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远东化工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远东化工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委托方名称

深圳市远东化工涂料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时间

2021.05.27

委托方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田头居委田头工业区

委托方联系人

黄卿运

项目名称及简介

深圳市远东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30日,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田头居委田头工业区,注册资金为100万元。远东化工于2018年11月2日取得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粤深)WH安许证书〔2018〕38号深圳市远东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有效期从2018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远东化工主要生产的产品是硝基木器清漆、硝基底漆、硝基漆稀释剂、聚酯漆稀释剂、聚酯树脂清漆等。目前远东化工作业人员工种岗位相对稳定、主要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操作较规范,总体情况良好。

现场调查时间

2021.4.13

现场调查人员

胡明俊、董丽红

现场采样时间

2021.4.28-2021.4.30

现场采样人员

陈智龙、董丽红

样品检测时间

2021年04月29日-2021年05月07日

样品检测人员

王远初、严浩、徐俊婷、黄春娇、韦树琛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黄卿运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丁酮、环己酮、异丙醇、正己烷、苯乙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氯甲烷、二甲氧基甲烷、滑石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

排除性检测项目:苯、1,2-二氯乙烷。

未检测项目说明:(1)根据《广东省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粤职防质控〔2020〕14号)的第五条:“对于非高风险有害因素,如果用人单位上两年的定期检测报告中某岗位的有害因素接触浓度均≤1%OEL,或用人单位某岗位使用的有机化学品中某有害因素的峰面积百分比≤1%,且使用的岗位设置了局部排风设施和使用的种类和用量基本不变的,可只识别不检测这些有害因素。”结合远东化工2019年及2020年的定期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分析,各岗位环己酮、甲苯连续两年接触浓度均≤1%OEL;甲苯、乙酸甲酯、乙酸丙酯、丁酮、环己酮、异丙醇、二氯甲烷、二甲氧基甲烷(硝基木器清漆)的峰面积百分比≤1%,且使用的岗位设置了局部排风设施和使用的种类和用量基本不变,所以本次评价只识别不检测以上有害因素。

(2)由于电工对配电房巡检频率较低,且使用的配电柜设置有金属屏蔽设施,故本次仅对该项目工频电场进行识别。

(3)由于检测期间无打磨作业,未对打磨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显示,除甲类生产车间车间搅拌岗位接触的滑石粉尘浓度不符合要求外,其余各岗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范围内,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测量结果显示,各岗位接触的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范围内,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标准,远东化工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门类26大类)中的“涂料制造”(C门类2641小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分类标准,远东化工属于“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综合分析远东化工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接触水平,结合其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及其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一、原辅料采购管理

远东化工应严格控制原辅料采购环节,避免购买混有高毒物质的化学品;有条件情况下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对每一批次的化学品进行成分定性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

(1)甲类生产车间搅拌岗增设局部抽风排毒设施或加大排风量。

(2)甲类生产车间包装岗转移位置,并增设局部抽风排毒设施。

(3)打磨房轴流风机方向调整,应设置为排风而非送风。

(4)定期清理、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应急救援

(1)甲类生产车间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检测报警仪。

(2)定期对现场所设的冲淋洗眼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设备因长期放置发生老化而无法使用。

(3)应急救援设施应设施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在其存放区设置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设施的穿戴流程,方便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操作。

(4)建议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内应急药箱配置清单,根据自身需求补全应急药箱。

、建筑卫生学

加强甲类生产车间研磨工位、搅拌工位、包装工位、实验室实验工位、调油工位、打板工位等区域照明,增加或更换照明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五、个体防护

(1)建议为搅拌岗工人配备防尘毒面具,为甲类生产车间作业工人配备长袖工衣。

(2)加强督促、培训使员工自觉、正确的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按照防护用品更换周期或使用情况,及时更换。

(4)按照实际发放情况,填写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六、职业健康监护

(1)该项目应严格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2)该项目应根据实际接害人群及接害情况,安排工人进行职业健康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特别是滑石粉尘超标岗位。

(3)建议远东化工按照要求安排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七、职业卫生管理

(1)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2)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3)完善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容设置。

八、持续改进

(1)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5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工艺流程、原辅物料、防护设施和工作时间等条件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价项目组分工

-

姓名

职称

资质证书编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胡明俊

评价师

ZW(P)170418

食品质量与安全

成员

胡明俊

评价师

ZW(P)170418

食品质量与安全

郭文兵

评价师

粤职评16200944

应用化学

刘美娟

评价师

ZW(P)180850

食品科学与工程

报告编制人

胡明俊

报告审核人

寇丁元

技术负责人

孔冰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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