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和高盛化工以经营储存化学品为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仓储业-其他仓储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 综合分析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接触水平、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结合其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及其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议: 经过对和高盛化工的现场调查、检测,结合与和高盛化工相关的资料,针对和高盛化工在经营储存存在的职业卫生方面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一、组织管理 存在的问题: 1.无以往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建议: 1.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离职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资料存放于职业卫生档案中。体检项目、周期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 二、工程技术 存在的问题: 1.未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建议: 1.应在甲类仓库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事故通风开关应在仓库门外面设置,以便于及时操作。 三、应急救援 存在问题: 1.部分应急救援物品不齐全。 建议: 1.甲类仓库应补充药品:解毒药品(按实际需要)、医用手套、口罩、滴眼液、止血带。 四、持续改进 (1)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工艺流程、原辅物料、防护设施和工作时间等条件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4)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