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

评价类型

现状评价

委托方名称

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时间

2018.9.12

委托方地址

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朱屋

委托方联系人

曾国成

13802453566

项目名称及简介

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朱屋,成立于2006年8月31日。占地面积约3359㎡,主要建筑物有:甲类仓库一栋、办公室、值班室、工具房、防护用品室和值班室。和高盛化工主要业务为经营、存储化学品。目前,和高盛化工正在经营、储存的化学品种类为: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正丁酯、2-丙醇、异丁醇、正丁醇、N、N-二甲基甲酰胺、乙二醇乙醚醋酸酯、2-丁氧基乙醇、甲醇。公司现有职工5人。生产班制实行常白班,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精神,落实职业卫生三级预防原则,从源头上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保护作业工人身体健康,我公司于2017年5月受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时间

2018.6.5

现场调查人员

张雪野

现场采样时间

2018.6.14

现场采样人员

李晓艺

样品检测时间

2018.7.16

样品检测人员

廖园斐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廖海娟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丁醇、二甲基甲酰胺、2-乙氧基乙基乙酸酯、甲醇。

物理因素:无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和高盛化工以经营储存化学品为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仓储业-其他仓储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

综合分析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接触水平、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结合其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及其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博罗县石湾和高盛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议:

经过对和高盛化工的现场调查、检测,结合与和高盛化工相关的资料,针对和高盛化工在经营储存存在的职业卫生方面的不足,提出以下建议。

一、组织管理

存在的问题:

1.无以往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建议:

1.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离职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相关资料存放于职业卫生档案中。体检项目、周期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

二、工程技术

存在的问题:

1.未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建议:

1.应在甲类仓库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事故通风开关应在仓库门外面设置,以便于及时操作。

三、应急救援

存在问题:

1.部分应急救援物品不齐全。

建议:

1.甲类仓库应补充药品:解毒药品(按实际需要)、医用手套、口罩、滴眼液、止血带。

四、持续改进

(1)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工艺流程、原辅物料、防护设施和工作时间等条件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4)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未评审

评价项目组分工

-

姓名

职称

资质证书编号

专业


项目负责人

张雪野

-

ZW(P)180553

轻化工程


成员

张雪野

-

ZW(P)180553

轻化工程



吴慧敏

-

ZW(P)170332

预防医学



董昌盛

注册安全工程师

ZW(P)170331

安全工程

报告编制人

张雪野

报告审核人

俞刚

技术负责人

孔冰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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