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安全现状风险评估

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安全现状风险评估

项目类型

风险评估

委托方

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

报告提交

时间

2023年04月26日

项目概况

单位简介

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是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下属供应站,于2020年05月09日成立,经营场所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577号三联利气体有限公司办公楼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64PR4X,现有职工22人,清湖供应站营业场所内消防审批实瓶储量≤10m3,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第8.0.1条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按其气瓶总容积分级的规定,属Ⅰ类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由瓶库、辅助用房员工宿舍组成,其中:瓶库位于地上1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

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国务院令第645号修改〔2013〕)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提高供应站的安全水平,保证供应站的安全运营,为深能燃气公司内部站点检查提供参考依据,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委托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风险评估。

世和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本项目安全现状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对清湖供应站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在研究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提供的资料并对清湖供应站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本评估组对其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做出评估;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液化石油气的储存量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进行系统的分析与辨识,对照安全检查表查找供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深圳市深能燃气有限公司清湖供应站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得出客观的评估结论;最后,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公告第42号[2010])、《深圳市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编写完成本安全现状风险评估报告。

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清湖供应站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577号三联利气体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东面是龙华大道、供应站值班室;南面是供应站配电房及供应站员工宿舍、办公室(二楼);西面是沿河路人行道;北面是G15沈海高速。

评价项目组分工


姓名

资格

主要任务

参与项目时间

项目组长

张士兵

一级安全评价师

项目主要负责人

2023年03-04月

成员

张士兵

一级安全评价师

项目主要负责人

2023年03-04月

崔海涛

二级安全评价师

参与项目实施

2023年03-04月

郑师谊

二级安全评价师

参与项目实施

2023年03-04月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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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张士兵

报告审核人

樊鸿

技术负责人

李卓汉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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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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