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委托方 | 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2月28日 | |||
项目概况 | 单位简介 | 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物公司”)办公场所位于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三路38号,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仓库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溪头村暗山,为广东省第一家取得并且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唯一授权经营甲种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许可经营范围为: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三氧化二砷、氯[液化的]、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丙烯腈、氰化锌、氰化银、氰化亚铜共11个品种,其中氯[液化的]、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丙烯腈的经营方式为不带仓储经营,其余品种的经营方式为设自有仓储经营。 | ||||
项目简介 | 因原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现申请办理延期换证,与上次换证相比,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经营地址、储存规模均未发生变化。只是经营品种有所调整,本次换证拟增加氰化亚金钾、氰化钠铜锌2种危险化学品,均利用现有仓库储存,不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设施。东物公司办公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是火灾、触电等。该公司的储存场所主要是2栋氰化物仓库,主要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为毒害品。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火灾、爆炸、触电、中毒和窒息、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其他伤害等。安全标志、标签、说明书标识不明显,物流过程容易出现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伤害。 | |||||
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剧毒化学品仓库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溪头村暗山。剧毒化学品仓库西、南、东三面均为暗山山体,北面为垃圾焚烧厂,库区围墙距垃圾焚烧厂主体建筑距离约160米。 | |||||
评估项目组分工 | 姓名 | 资格 | 主要任务 | 参与项目 时间 | ||
项目组长 | 宋开玺 | 二级 | 现场勘查、编制报告 | 2015年11月30日 | ||
成员 | 韩国伍 | 三级 | 现场勘查、审核报告 | 2015年11月30日 | ||
黄应武 | 二级 | 现场勘查、审核报告 | 2015年11月30日 | |||
技术专家 | —— | —— | —— | —— | ||
报告编制人 | 宋开玺、黄应武、韩国伍 | 报告审核人 | 张士兵、刘明华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明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士兵 |
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工业园甘李六路12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4A栋1802、1803
电话:0755-86605568
传真:0755-2642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