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茅岗加气站 安全评价报告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
委托方 | 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茅岗加气站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5月18日 | ||
项目概况 | 单位简介 | 茅岗气站主要从事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业务。气站取得的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为:91440101661817587J;气站营业场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380号茅岗电车公司停车场内;气站已取得《燃气供应设施许可标识》,标识编号:穗燃标字01-0003-009号,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 | |||
项目简介 | 该站占地面积1227m2,站内设10m3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1台,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2014年版)第3.0.10条LPG加气站等级划分的规定,该站为三级LPG加气站。 | ||||
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 茅岗加气站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380号电车公司停车场内的中部,加气车辆经茅岗路由停车场西北角的大门出入(停车场东北角可通往二运公司内部加油站)。该路段交通便利,但不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站区范围内北面是电车公司办公楼(4层,总建筑面积约880m2,属三类保护物)和电车公司仓库(一座单层,一座双层,均用于存放非甲、乙类物品);南面是电车公司单层汽车维修车间(两座,属丙类厂房);东面正对站区有一堵高约2.2m、长20m的实体隔墙,隔墙外是电车公司停车场(停车场设置停车位少于200个,属三类保护物);停车场东南角原为二汽公司油品库区,现已空置;站区西面是一座两层建筑,其中二楼空置,一楼的南北两测是电车公司用于存放非甲、乙类物品的仓库,该站站房即设在该建筑一楼的中部(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m2,属三类保护物)。 该站地上液化石油气罐等站内设施周围100m范围内无重要公共建筑物。 | ||||
评价项目组分工 | 姓名 | 资格 | 主要任务 | 参与项目 时间 | |
项目组长 | 韩廷亮 | 一级 | 现场勘查、编制报告 | 2017年3月28日-2017年5月18日 | |
成员 | 韩廷亮 | 一级 | 现场勘查、编制报告 | 2017年3月28日-2017年5月18日 | |
李凡 | 一级 | 现场勘查、审核报告 | 2017年3月28日-2017年5月18日 | ||
王静 | 一级 | 审核报告 | 2017年3月28日-2017年5月18日 | ||
技术专家 | 唐少红 | 高级工程师 | 现场勘查 | 2017年3月28日 | |
报告编制人 | 韩廷亮、李凡、王静 | 报告审核人 | 张士兵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明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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