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德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 | 评价类型 | 现状评价 | ||||||
委托方名称 | 金德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08.31 | ||||||
委托方地址 |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01号A栋、1301-33号 | 委托方联系人 | 崔巨姣 | ||||||
项目名称及简介 | 金德鑫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观澜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7月22日,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01号A栋、1301-33号。金德鑫科技主要生产经营金属件、半成品机壳等。目前金德鑫科技作业人员工种岗位相对稳定、主要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操作较规范,总体情况良好。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7.1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智龙、胡明俊 |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1.7.12-2021.7.14 | 现场采样人员 | 陈智龙、董丽红、胡明俊 | ||||||
样品检测时间 | 2021.7.13-2021.7.19 | 样品检测人员 | 徐俊婷、文艳、严浩、黄春娇、孔美艳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崔巨姣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臭氧、氮氧化物、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甲醇、异佛尔酮、环己酮、丙酮、乙酸乙酯、正己烷、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硫化氢、氨。 物理因素:激光辐射、噪声、电焊弧光、手传振动、工频电场。 排除性检测项目:苯、甲苯、二甲苯。 未检测项目说明:1楼生产车间二次加工区及3楼包装车间碰焊区的激光打标设备不常使用,本次对该项目激光辐射不检测,配电房巡检频率较低,且使用的配电柜设置有金属屏蔽设施,本次对该项目工频电场不检测。 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显示,各岗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范围内,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测量结果显示,除数冲岗、冲床岗、擦纹岗、打磨岗接触的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余各岗位接触的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范围内,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根据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标准,金德鑫科技属于“金属制品业”(C门类33大类)中的“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C门类331小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分类标准,金德鑫科技属于“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综合分析金德鑫科技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与接触水平,结合其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及其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与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无明显区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一、原辅料采购管理 金德鑫科技应严格控制原辅料采购环节,避免购买混有正己烷的碳氢清洗剂;有条件情况下可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检测机构对每一批次的化学品进行成分定性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 (1)生产车间丝印设备增设局部排风设备。 (2)定期清理、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三、应急救援 (1)定期对现场所设的冲淋洗眼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设备因长期放置发生老化而无法使用。 (2)应急救援设施应设施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在其存放区设置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设施的穿戴流程,方便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操作。 (3)建议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内应急药箱配置清单,根据自身需求补全应急药箱。 四、个体防护 (1)加强督促、培训使员工自觉、正确的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按照防护用品更换周期或使用情况,及时更换。 (3)按照实际发放情况,填写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五、职业健康监护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安排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六、职业卫生管理 (1)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2)按照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七、持续改进 (1)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 (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1〕5号)第二十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工艺流程、原辅物料、防护设施和工作时间等条件发生变化时,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发生变化,需另作评价。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
评价项目组分工 | - | 姓名 | 职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专业 | ||||
项目负责人 | 胡明俊 | 评价师 | S&HE-ZW21027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成员 | 胡明俊 | 评价师 | S&HE-ZW21027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
郭文兵 | 评价师 | S&HE-ZW21026 | 应用化学 | ||||||
刘美娟 | 评价师 | S&HE-ZW21028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报告编制人 | 郭文兵 | 报告审核人 | 寇丁元 | ||||||
技术负责人 | 何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黄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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