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中国研究院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中国研究院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评价类型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委托方名称

恒大新能源科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时间

2021.02

委托方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居委会寿禾路4号

委托方联系人

李锦斌15817789051

项目名称及简介

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中国研究院深圳研发中心总投资79846元,总占地面积为52807.71m2。预计各产品年研发量为:镍钴锰酸锂电芯中试0.12GWh、磷酸铁锂电芯中试0.03GWh、电池包中试0.15GWh、镍钴锰酸锂电芯小试7.5MWh、磷酸铁锂电芯小试2.5MWh、电池包10MWh、镍钴锰酸锂正极材料365.47kg、硅碳负极材料150kg、电解液配制477.65kg、材料评测(扣电)1000个、材料评测(软包)100KWh、氧化物固态电解质45.6kg、硫化物固态电解质20kg、聚合物固态电解质93.3kg、氧化物固态电池1MW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第90号令)等规定。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委托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中国研究院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

现场调查时间

2020.09

现场调查人员

陈鸿帆、寇丁元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李锦斌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六氟磷酸锂、碳酸乙烯酯、碳酸甲基乙基酯、碳酸二乙酯、锂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金属镍与难溶性镍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其他粉尘、石墨粉尘、炭黑粉尘、氧化铝粉尘、铜烟、甲烷、一氧化碳、丁酮、甲苯、硫酸及三氧化硫、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氨、硫化氢、氟化氢、氟化物其中锂及其化合物、甲烷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化学有害因素,但不属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所列的化学有害因素。六氟磷酸锂、碳酸乙烯酯、碳酸甲基乙基酯、碳酸二乙酯不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化学有害因素,不属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所列的化学有害因素,但存在一定毒性,本次对其进行识别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激光辐射、高频电磁场X射线、β-射线该项目涉及的X射线、β-射线,本次仅对其进行识别,不对其进行评价。

预期效果评价结论

结论:

该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该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如能认真贯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结合现有同类生产的运行管理经验,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标准、规范要求,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因此,该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意见

(1)完善局部排风设施设计,核算通风橱、万向排风罩等局部排风设施的控制风速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补充防护设施作用岗位(工序),评估其防控性能。

2)补充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防护措施,应急方面的设计。

专家个人意见(周伟

(1)完善建筑通风设计,依据设计新风量,核算人均新风量和换气次数。

(2)补充防护设施设计一览表,内容包括岗位(工序)、设施名称、型号、参数、安装位置及防控效果。

专家个人意见(于碧鲲

1)补充高温危害应急救援措施设计。

专家个人意见(李天正

1)补充防护设施设计一览表,内容包括岗位(工序)、设施名称、型号、参数、安装位置及防控效果。

2)完善设施/设备检维修过程防护设施设计。

评价项目组分工

人员

姓名

职称

资质证书

专业

项目负责人

陈鸿帆

ZW(P)180447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成员

陈鸿帆

ZW(P)180447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郭文兵

粤职评16200944

应用化学

胡明俊

ZW(P)170418

食品质量与安全

报告编制人

陈鸿帆

报告审核人

寇丁元

技术负责人

孔冰

过程控制负责人

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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